心理治疗的根本目标,是促进来访者成长,自强自立,使之能够自己面对和处理个人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这是从一般意义上对治疗目标的论述。具体到各个不同的心理治疗学派,其具体的治疗目标却各有不同的侧重。
例如心理分析治疗的目标,是要消除神经症症状、使自我(ego)变得强壮有力;行为治疗的目标是要改变不适应的行为,消除行为缺陷;来访者中心疗法的治疗目标是对自我经验和体验采取更为开放的态度,具有责任感,自尊,能接受他人;合理情绪疗法的治疗目标是思维的合理性和适度的情绪反应等。
心理治疗的不同理论倾向导致其治疗目标各不相同。排除理论倾向的因素,综合分析治疗的各种目标,可找到下述一些特性及区别。
一、医学的目标与心理学的目标
心理治疗的目标应为心理学的目标,但这里提出医学与心理学的目标的区分在我国亦不足为怪。许多人以心理治疗为名,行的却仍是医学治疗那一套,其目标亦未从医学角度脱胎出来。
心理治疗要以心理学的目标为标准,为改善来访者的心理健康服务。不容否认,对于某些问题严重的来访者,其治疗目标可能会与医学目标重合;某些来访者可能同时需要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但心理治疗要始终坚持心理学的目标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二、中间的目标和终极的目标
帕洛夫(Parloff)曾提议如果把心理咨询和治疗的目标划分为中间的目标和终极的目标,会使这种目标变得更易于理解。他指出,所有心理治疗的最终目标都是要减少焦虑,提高来访者的生理机能和社会能力;中间的目标可以被看作是向着终极目标迈进的步骤,但要达到什么程度为止,则与治疗者及其所采用的理论有关。
在实际的治疗过程中,治疗往往以达到中间的目标为目的。例如来访者的某种症状的消失或减轻,即是一种中间的治疗目标;若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达到人格的重建,则是在向治疗的终极目标努力。
三、内部的目标与外部的目标
内部的目标是指那些来访者自己对自己所提的目标;而外部的目标则是由其他人对来访者提出的,比如父母、配偶、治疗者等。那些来访者内部的目标常常是与其问题相联系的,是他们自己无法解脱,需要得到治疗者帮助的那些问题。例如来访者的内部目标可能是:“我老是觉得很悲哀,很抑郁,真希望我能不这样”,“我觉得孤独极了,似乎没有一个人能理解我”等等。
通常,各理论学派所提出的治疗目标,多为外部的治疗目标。有时,某些学派治疗者的工作重点及其术语与来访者所设想和希望的不相投合,或者某些治疗者认为他们对某种类型的来访者或某些问题能提供更好的帮助,因此不大鼓励其他类型的来访者的来访。无论是什么情况,只要治疗能够持续进行,治疗者与来访者总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一致的工作目标。
四、一般性的目标与特殊的目标
目标的确立可以是泛泛的,一般性的,也可以是具体的、特殊的。比如说要达到一种自我接受的目标就是比较大的概念,比较泛化的目标;我们在前面章节所提出的帮助来访者成长,自强自立,也属于这种一般性的目标。而特殊的目标都较为具体,比如在行为治疗中运用系统脱敏的方法就是这样,其目标会具体到某个具体地点或场合(如使对方不再怕在约20人面前讲话)。一般性的目标对不同的来访者通常是相似的,而具体的、特殊的目标则会因来访者的问题而异。一般性的目标与特殊的目标的制定与具体的治疗理论有关,与这些理论对于人的看法及怎样使人发生改变的认识有关。在治疗实践中,治疗者可能会在帮助来访者改变其看待自己的思维方式的同时,帮助他提高某种社交技能,这就成为一般性的目标与特殊目标结合的治疗过程了。
五、矫正、发展和预防的目标
这几种目标对治疗者来说,可能只是所强调的方面各有不同而已。矫正的目标之一可能是帮助某些个体在某种变化背景中或某一阶层中与周围的人以同样的方式行事;另一种情况可能是消除或减少来访者身上存在的消极的东西,这也是矫正的目标所要完成的任务之一。
发展的目标可能着眼于帮助人们提高某些心理能力,此时不是要消除某些不良习惯等,而是要培养或加强来访者身上的某些优良的品质。发展的目标也被称为增长的目标,常常成为丰富人生的努力过程:发展社会交往能力,更好地利用闲暇时间,提高自尊等等。马斯洛提出自我实现的人这样的目标,即是发展的或增长的目标的范例。
预防的目标是为了使人们减少对矫正式治疗的需要而设立的。预防就是要帮助来访者减少其产生心理问题的潜在的可能性,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例如婚前咨询及心理教育,手术前咨询及放松训练即属于这一范畴的工作。预防的任务有时会与发展的任务相互重叠,对这两者作仔细的区别在治疗实践中并无重要意义。
六、综合的目标
心理治疗的各个学派所用的专业术语不同,但在其治疗的终极目标上,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一致性,即要使来访者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这可以看作是心理治疗的综合的目标。
杰何达(Jahoda)在对文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6条心理健康的标准。
这6条标准为:
(l)对自身的态度:包括能有意识地对自身进行适当的探索;自我概念的现实性,能接受自我,现实地评价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等。
(2)成长、发展或自我实现的方式及程度:包括实现自己各种能力及才干的动机水平;实现各种较高目标(如关心他人、工作、理想、兴趣)的程度。
(3)主要心理机能的整合程度:包括各种心理能量的适宜的动态平衡(如本我、自我和超我);有完整的生活哲学;在应激条件下能坚持并具有忍耐和应付焦虑的能力。
(4)自主性或对于各种社会影响的独立性:遵从自身内部的标准,行为有一定之规;行为独立的程度。
(5)对现实知觉的适应性:没有错误的知觉,对于所见到的和所预期的事物重视其实际证据;对他人的内心活动有敏锐的觉察力和共清。
(6)对环境的控制能力:具有爱的能力,并建立了令人满意的性关系,有足够的爱、工作和娱乐;人际关系适宜,能够适应环境的要求;具有适应和调节自身的能力,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曾文星等在综合了心理学与医学的观点之后,也曾提出心理健康者应具备的有关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l)对自己有信心,对自己的人生抱有希望;
(2)关心家庭,喜欢有亲近的人;
(3)喜欢自己的工作,满意自己的家庭;
(4)保持广泛的兴趣与活动;
(5)能发挥自己的潜在优点,也能利用机会;
(6)知道自己的短处,也愿意接受他人的帮助;
(7)能接受失败、挫折,并且愿意面对困难、正视困难;
(8)能接受环境的变化,并适应之;
(9)时时充实自己,促进自我成长与成熟;
(10)会享受人生,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意义。